(1) 講師培訓小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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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
召集人1 |
召集人2 |
拳架 |
鄭朝灌副總教練 |
蔡景福副總教練 |
太極劍 |
黃木良副總會長 |
黃月見監事主席 |
推手 |
王南富總教練 |
趙偉豪副總教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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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教練培訓與推廣委員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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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練培訓與推廣委員會之沿革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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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99年1月31日聯合理監事議通過『教練評鑑及推廣制度實施專案計畫書』,專案編號:ICTHA-2010-T01。依此計畫書各協會理事長為當然推廣委員,並由總教練及副總教練推薦評鑑委員。教練評鑑及推廣委員會(簡稱教評推、或教評委員會)成立的主要目的是暸解五級教練制的辦法草案、模擬實施的流程、檢討與修訂辦法,並推廣至各協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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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民國99年當時的十個協會共推選36位參加,經過五次研習(3/6, 3/28, 4/24, 7/3, 10/16)後共有27人通過初級教練資格,通過率75%。經過此研習、評鑑,確定初級教練之研習項目與及格標準,於民國100年2月開始對外進行初教練研習與評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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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級教評委員由王錦士永久榮譽總教練自上述27人中再遴選21人擔任,經過三次研習(100/9/24, 100/12/11, 101/1/7)後21人全部通過評鑑,確定中級教練之研習項目與及格標準,於民國101年2月開始對外進行中教練研習與評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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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1年8月4日,王錦士永久榮譽總教練從上述21人中級教評委員再加上部分已取得中級教練之學員,組成共25人之高級教評委員。由於高級教練將是薪傳總會培訓的重點,而高級教評委員以後將擔任部份的評鑑工作,因此王錦士永久榮譽總教練對高級教評的要求更高 :若是高級教練的要求是80分,則對高級教評的要求至少8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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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此每月集訓一次,單月份在高雄市鄭子太極拳發展基金會館,雙月份在台中市薪傳會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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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.7.19(第22次研習) 王錦士永久榮譽總教練對高級教評委員進行37式拳架的評鑑,共有21人通過83分的要求標準。2015.1.17(第28次研習)進行37式拳架教學評鑑,共有19人通過83分的要求標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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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.12.13王錦士永久榮譽總教練仙逝,高級教評委員會每月的研習持續進行,對高級教評委員的評鑑亦由王南富總教練率領各項目召集人進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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・拳架召集人:鄭朝灌副總教練、蔡景福副總教練。
・太極劍召集人:黃木良副總會長、黃月見監事主席。
・推手召集人:王南富總教練、趙偉豪副總教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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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101年8月4日至106年12月16日共研習60次,共有17人全部通過37式拳架、拳架教學、太極劍、基本功、推手評鑑,確定高級教練之研習項目與及格標準,並於民國107年5月開始對外進行高教練研習與評鑑。
此段期間亦由總教練團、副總會長等9人,推薦各地區已獲中級教練者16人,經票選後選出9人當作『儲備教評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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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級教練制執行的過程,部分人士執著於『高級教評』中的『高級』兩個字,造成很多不必要的誤會與困擾,於106年12月16日第60次高級教培研習時,建議去除『高級』兩個字,簡化成為『教練評鑑委員會』,並於107年1月20日薪傳總會第三屆第四次理監事會議討論通過,自第61次研習起全部更名為『教評委員』及『教評研習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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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年7月20日第三屆七次理監事會議,提案討論「教練評鑑委員會成立教練推廣委員組」,會中投票表決通過『教練評鑑委員會』更名為『教練培訓委員會』,下轄「教學組」與「推廣組」,以符實際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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・教學組,乃納編原先的「教評」與「儲備教評」,與總教練團依本年度高級教練合格人員,各協會推薦2人為新進「儲備教學委員」編組而成「教學組」成員。
・推廣組,乃本會所邀請各協會理事長與總幹事一同成為推廣委員,每月共同參加「教練培訓委員會」會議。各協會理事長與總幹事,因事不克參加教培委員會議得指定代理人參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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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稱 |
簡稱 |
年度 |
指導 |
主要影響 |
初級教練評鑑及推廣委員會 |
初級教評 |
2010 |
王錦士總教練 |
2011年2月開始初教練研習營 |
中級教練評鑑委員會 |
中級教評 |
2011 |
王錦士總教練 |
2012年2月開始中教練研習營 |
高級教練評鑑委員會 |
高級教評 |
2012 |
王錦士總教練 |
21人通過拳架,19人通過拳架教學評鑑 |
高級教練評鑑委員會 |
高級教評 |
2018 |
總教練團 |
2018年5月開始高教練研習營 |
教練評鑑委員會 |
教評 |
2018 |
總教練團 |
去除『高級』兩個字,減少不必要之困擾 |
教練培訓及推廣委員會 |
教培委員會 |
2019 |
總教練團 |
下轄教學組、推廣組 |
教學組委員及推廣組委員將由第四屆理監事改選後,由新任之總會長與總教練頒發聘書,任期兩年,績效卓著者得以續聘乙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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